长沙市AT娱乐平台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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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名称:AT娱乐平台发展和改革局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事项 |
备 注 |
1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 |
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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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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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评估、调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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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研究涉及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重点问题,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
组织开展经济发展有关课题调研,提出发展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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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实施促进全区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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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监测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效果,及时修订产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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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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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产业发展规划。 |
组织拟订全区产业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组织协调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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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全区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协调经开区产业规划事宜;参与处理经开区的重大产业规划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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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
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行业发展建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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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报送、调度、指导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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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的监测和分析,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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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实施、监管;负责上报省、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库,动态掌握投资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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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和审查投资项目的概算,指导和协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
负责组织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和省、市各类专项资金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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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区级权限内非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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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区级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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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区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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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区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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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由国务院、省、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受理审核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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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和协调全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核准和监督以及代建方式的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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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国家级、省、市级创新平台技术中心认定受理审核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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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负责区域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
建立产业项目库和工作台账,负责调查、统计、分析、筛选、整理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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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安排调研项目。负责拟订产业项目联点、问题交办和项目调度会的意见与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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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与项目对接,掌握项目动态情况,及时指导项目单位破解项目建设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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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项目专题调度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项目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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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市级重大项目计划的申报,及时报送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市级重大项目进行动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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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组织和协调工作,拟订重大项目建设考核办法,负责重大项目考核以及重大项目管理的稽察和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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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升级的战略和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研究提出现代服务业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 |
组织编制全区产业发展和布局规划,提出意见,拟订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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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单位产业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联点项目推进情况等进行指导督查,并根据督查结果对联点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年度总评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和奖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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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制定部门联系项目方案,建立服务项目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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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组织促进区域产业发展政策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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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
负责做好非战争军事行动各类保障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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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做好对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的前期研究,根据形势发展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年度和中长期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的基本思路、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对策。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采集、需求分析、课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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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规定和统计标准,建立和完善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统计体系。执行上级有关国民经济动员的方针、政策和指示,提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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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物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国家、省、市列明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 |
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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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价费管理方针、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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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价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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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依法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诚信建设。 |
负责全区价格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类收费中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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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行政监督为主,行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参与的社会价格监督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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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价格和收费投诉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开展价格投诉争议调解,及时化解价费矛盾,对价格突发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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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诚信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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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涉案财物价格进行鉴定;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组织全区工业品和农产品的价格监测工作。 |
负责对被盗、罚没、抵债、清产、事故毁损等物资价格鉴定和房地产等固定资产的价格评估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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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辖区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负责监测数据采集及上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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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全区价格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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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信息分析、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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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牵头协调节能减排相关工作;依法开展能源利用监察和执法工作。 |
负责拟订全区节能目标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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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推进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技术改造的推广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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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批复、备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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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开展能源利用监察和执法工作,负责节能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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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资料收集转报及相关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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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强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全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
负责拟订全区两型社会建设的年度计划、工作措施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区级“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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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区级两型社会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全区“两型社会”建设成员单位,并抓好督促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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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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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型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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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调查研究,牵头组织“清洁低碳技术”推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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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组织全区两型示范创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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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两型社会”建设各项财政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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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指导和核准项目招投标方式,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
指导和协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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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起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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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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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管理各类中介机构补充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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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组织实施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
协调处理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释义》第二条、第五条及相关释义 |
指导、监督有关长输管道保护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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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处危害长输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部门名称:AT娱乐平台发展和改革局
序号 |
管理 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 列 |
1 |
招投标活动监管。 |
区发改局 |
指导协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负责区招投标代理中介机构库的管理;负责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对于违反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长沙市AT娱乐平台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
某工程建设项目在区发改局办理核准手续,在项目核准时,区发改局一并将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为委托公开招标。项目单位依据核准文件,通过抽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后,区发改局、监察局、建设局对文件进行会审,项目单位再向区建设局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招标文件备案完成后,在湖南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招标投标监管网和AT娱乐平台公众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按照公告指定时间,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规定程序开标、抽取专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并在前述三网站上公示中标结果。 |
区建设局 |
负责区职权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执法(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招标文件备案等);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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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节能 管理 |
区发改局 |
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节约能源资源及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拟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市考核组对区政府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时,区发改局牵头负责全区节能目标完成及措施落实情况材料汇总,区工信局提供工业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情况,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我区建筑节能有关目标和政策落实情况、绿色建筑发展情况,区交通局负责提供全区交通节能有关目标和政策落实情况,区环保局负责全区节能减排有关责任目标和政策落实,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有关责任目标和政策落实,区商务局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有关目标和政策落实情况。 |
区建设局 |
负责全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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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 |
负责全区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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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局 |
负责全区交通领域节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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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 |
负责全区节能减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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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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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
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工作。 |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长沙市AT娱乐平台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结合AT娱乐平台实际,特制定此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区发改局核准、审批的建设项目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按规定对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查核准。
三、监督检查方式
以核准、审批书面文件形式。接受有关的投诉、举报,监督对招标事项核准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措施
按规定指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核对招标的审批信息。在对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中检查招标行为是否符合审批的内容。
五、监督检查程序
项目单位在提交项目核准、审批申请时,一并提出招标事项的核准、审批申请内容。也可单独提出招标事项的核准、审批申请或变更申请。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正材料,补正不符合的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核准、审批文件送达申请人。
六、监督检查处理
违反招标事项核准内容进行招标或不招标、未经核准进行招标以及违反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规定的,按规定进行纠正,并依法进行查处、实施行政处罚。涉嫌违纪、犯罪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
为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健全重大项目稽察制度,规范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湖南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湘政办发[2001]39号)、《长沙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长政办发[2002]59号),结合AT娱乐平台实际,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一)全部或部分使用AT娱乐平台本级预算内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或者利用公共资源融资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省、市级财政性补助资金的企业项目;
(三)其他需要稽察的重大项目。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
(二)项目前期工作落实、规划执行、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三)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情况,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竣工验收等情况;
(四)资金管理、使用及概算控制等情况;参建单位的履职情况;
(五)其他需要稽察的内容。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听取被稽察单位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
(二)查阅项目审批、工程、财务等文件资料;
(三)进入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施工、仓储、检测和试验等场所进行查验;
(四)要求被稽察单位或者人员就有关问题提交书面说明或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五)向监察、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了解情况,查询被稽察单位与稽察事项有关的银行账户;
(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专项检验、鉴定。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区发改局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区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重大项目稽察计划;
(二)区发改局根据年度稽察计划派出稽察组,稽察组由两名以上稽察人员组成,原则上每半年稽察一次,稽察前提前五天向被稽察单位发出书面通知,特殊情况下可以持稽察通知文件直接实施稽察;
(三)稽察人员对被稽察单位实施稽察;
(四)稽察结束后,稽察组应当形成稽察报告。
稽察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实施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建议等内容。被稽察单位应当对问题进行确认,并签字盖章。稽察组的稽察报告应当事先征求被稽察对象的意见,被稽察对象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意见,如逾期未提交视为同意。发改局对稽察组的稽察报告进行审定,并将审定后的稽察报告送达被稽察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
五、监督检查处理
(一)稽察中认定重大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稽察组可以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被稽察单位限期整改;
(二)被稽察单位应当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发改局视情况组织复查;
(三)重大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处置,属其他机关管理权限的,发改局应当移交有关单位处理,有关单位应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为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切实履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职责,保障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已核准或备案投资项目的实施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企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湘政发[2014]7号)、《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规定》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规定》(湘政办发[2005]36号)的有关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一)企业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经核准或备案,就已建设的情况;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后,规划、环保、国土等相关方面建设是否符合规定须具备的条件;
(三)检查是否存在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二)查阅与项目有关的核准或备案文件、过程性支撑材料、验收报告、与之相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监督检查程序
对被许可人实施实地检查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特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五、监督检查措施
在实施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有违法情形的,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做出责令限期改正、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确认违法或者依法撤销的纠错措施。
六、监督检查处理
(1)已核准或备案项目发生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地点、规模、总投资额等重大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
(2)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任务的主体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1、政府投资项目是否按规范组织实施;
2、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节点计划完成;
3、政府投资项目调整及工程变更是否及时报批。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1、定期督查:每月对节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督查,年底进行考核。
2、不定期督查:根据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求,及时组织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工程变更、项目调整等事宜进行督查和审批。
3、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审批、工程管理、资金使用、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抽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1、计划督查:年初下达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节点计划,每月25日前,各项目单位上报进度情况,并进行每月通报;年度十二月底,对全年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规范性督查: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部分项目进行专项抽查:通知业主单位;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驻;查阅台帐、实地踏勘、询问情况;提出督查报告,反馈或上报结果。
3、工程变更、调整督查:项目单位向区发改局提出工程变更或项目调整申请,由区发改部门组织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同意变更或调整的报区政府审定后按相关程序执行。
五、监督检查措施
在实施监督检查中发现项目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做出责令限期改正、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确认违法或者依法撤销的纠错措施。
六、监督检查处理
1、对不能按计划完成节点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对不能完成全年计划的单位在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
2、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单位,根据其性质、数量大小按有关规定上报区政府或纪检等部门作出相应的通报、追责等处理。
为加强对经营者的价格活动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收费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或为社会提供非经营性服务过程中,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单位;为社会提供非经营性服务过程中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的事业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行为;
(五)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是否存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
(八)是否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九)是否存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
(十)是否存在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行为;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定价的行为;
(十二)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
(十三)是否存在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
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单位和事业单位收费行为是否符合《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一)是否存在收费项目被撤销后继续收费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超越规定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次数收费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不实施管理或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开收费项目、范围和收费标准的行为;
(五)是否存在未使用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日常监督管理:对所辖区域内市场价格行为进行日常巡查,指导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在管辖范围内开展巡查;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巡查;
(二)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本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价格与收费(涉农涉企价格与收费、教育、医疗卫生收费等)专项检查;
(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开展农民负担、社保等检查行动,牵头或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行动;
(四)价格投诉举报调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举报件,指派检查组进行调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本局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群众投诉举报、社会关注等情况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二)指定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人员向被检查人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可以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检查通知书;
(四)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人履行价格法法定义务的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可以根据需要制作检查登记表或现场笔录,交当事人确认签字;被检查单位的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在登记表或笔录中予以说明,当事人不在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执法人员签名;
(五)对行政相对人的价格与收费行为相关的财物和账簿、单据、凭证及相关资料等可以进行监督检查,或摘抄、复印、拍照、封存。
(六)发现被检查人存在违反明码标价法律法规的轻微行为,现场责令改正。
五、监督检查处理
(一)发现被检查人有价格或收费违法情形的,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
(二)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发现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同时符合《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的,经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按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营业。
(三)发现被查人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四)除当场处罚外,对被查人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不按规定执行《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行为,明码标价拒不整改行为,应予以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发现属于其他价格主管部门、行政机关管辖的涉嫌违法案件,移送有关机关;
(六)发现被检查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公共服务事项
部门名称:AT娱乐平台发展和改革局
序号 |
服务事项 |
主要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项目信息发布 |
在“AT娱乐平台公众信息网”上定期发布各类项目审批信息。 |
区发改局 |
84558249 |
2 |
价格法宣传活动 |
宣传《价格法》及相关价格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的价格规范性文件,公布涉民涉企有关价费标准,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市场价格环境健康发展。 |
区物价局 |
84558187 |
3 |
价格政策培训 |
定期组织零售服务行业价格政策法规培训;现场指导服务对象有关价格政策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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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节能宣传周活动 |
积极组织参与湖南(长沙)节能和循环经济博览会,倡导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低碳生活,增强全社会节能低碳意识,动员政府机构、企业、学校、社区家庭、医院积极参与,宣传节能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营造全民节能的良好氛围。 |
区能源办 |
84588191 |